香港公司注册与周年申报义务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公司成立并非义务的终点,此后还须持续履行周年申报、重要控制人登记与商业登记等法定义务,并按要求委任公司秘书。本文依据公司注册处公开资料,介绍注册流程与注册后持续义务的一般框架,供初步了解香港营商合规环境的读者参考。具体要求以《公司条例》及公司注册处的公布为准。

公司注册流程的一般信息

  • 查册与定名:拟用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公司名称相同,并须符合命名规定;可先经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服务查核;
  • 准备并交付文件: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法团成立表格及公司章程细则等文件,可经其电子服务平台提交,亦可以纸本方式办理;
  • 一站式登记:法团成立申请一般同时视作商业登记申请,获批后一并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与商业登记证;
  • 法定费用:注册与商业登记涉及法定费用,数额以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公布为准,本文不列具体数字。

公司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地址,用于接收政府信件与法律文件。注册完成后,公司的基本登记资料可供公众查册,董事及公司秘书等资料的变更须在指明期限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

注册后的持续义务框架

周年申报表

公司须按《公司条例》定期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表格 NAR1),申报公司的登记资料状况。私人公司一般以成立周年日为基准,在其后的指明期限内交付(具体期限 TODO_VERIFY,以公司注册处公布为准)。逾期交付会产生按逾期时间递增的登记费用,公司及其负责人并可能被检控。周年申报是最常见的疏漏事项之一,宜建立年度提示机制。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公司须采取合理步骤,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士,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并至少委任一名指定代表,负责就登记册事宜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登记册须存放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指明地点,供执法人员查阅。未有依规定备存登记册属违法行为,公司及其负责人可被检控。

商业登记

商业登记由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负责。商业登记证设有效期,须在届满前办理续期(可选的有效年期安排 TODO_VERIFY,以税务局公布为准);经营地址、业务性质等登记事项如有变更,须在指明期限内通知。商业登记证应在营业地点展示。

公司秘书要求

每家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须委任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如属自然人,一般须通常居于香港;如属法人团体,其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须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公司秘书及相关受托服务,须持有公司注册处发出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即由具备相应资格者担任。蓝海行不担任公司秘书,仅提供信息支持、文件准备、行政协调与合作转介,相关服务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提供。

其他一般注意事项

  • 公司须依《税务条例》处理利得税报税事宜,会计与报税服务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提供;
  • 公司须妥善备存会计纪录、成员登记册等法定纪录;
  • 不再经营的公司不会自动注销,仍须持续履行申报义务;如拟结束,可了解撤销注册或清盘的一般程序,并咨询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
  • 在香港境外成立、但在港设立营业地点的公司,须以注册非香港公司的形式向公司注册处登记,并同样承担周年申报等持续义务(具体安排以《公司条例》第 16 部及公司注册处公布为准)。

如何获得支持

蓝海行提供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政策信息整理、文件准备辅导与行政协调;公司秘书、会计、报税等受监管服务经合作转介,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提供,在港环节由使用 OceanGo 品牌开展业务的当地实体或合作机构在当地履行。注册及各项申报的审批权在公司注册处等官方机构,最终结果由其独立决定。如希望了解注册与合规安排的整体框架,欢迎与我们联系。

涉及政府、学校、银行或其他机构审批的事项,审批权在相关机构,最终结果由其独立决定。本机构对流程规范与材料质量负责,不对任何审批结果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