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中心

监管背景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41号)已公布,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活动作出了规范。本页摘述其中与本机构业务直接相关的要点,属于一般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条文内容与适用问题,请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官方文本为准,必要时咨询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该规定施行后,本机构将以其为业务合规基准之一,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既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自查。

规定要点摘述

  • 备案要求: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 境内主体要求:在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应当是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主体。
  • 境外机构限制: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
  • 宣传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
  • 材料真实:不得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虚假材料。

以上摘述以文号「国务院令第841号」为据,措辞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本机构将持续跟进配套规则的公布情况,并相应更新内部制度与本页内容。

本机构五项内部制度

深圳蓝海行国际顾问有限公司围绕上述监管要求建立了五项内部制度,摘要如下:

  • 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从业行为规范,人员入职时核验背景并签署合规责任书。
  • 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政策法规与业务规范培训,培训记录留档备查。
  • 资料保存制度:委托协议、客户材料与服务记录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到期依程序处置。
  • 数据安全制度:个人信息存储于境内,访问按岗位授权,采取加密与留痕等技术措施。
  • 合规管理制度:设合规负责人,对宣传文案、服务协议与业务流程进行事前审查与定期自查。

材料真实性原则

本机构在任何业务环节均不提供、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不代客编造经历、文书或证明。客户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客户要求制作或使用虚假材料,本机构将拒绝办理并可依协议终止服务。我们对流程与材料整理质量负责,审批权在官方机构,最终结果由相关机构独立决定。

受监管服务边界

公司秘书、会计、报税、法律、就业中介、银行开户等属于受监管服务。本机构就此类事项仅提供信息支持、文件准备、行政协调与合作转介,具体服务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提供;例如银行开户仅做资料准备与流程协调,开户决定由银行独立作出。本机构不涉及受金融监管的产品与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十条,本机构不为公职人员、军队人员办理违规的外国国籍、境外永久居留资格、境外居留证件或其他出境入境证件、手续;发现相关情形将依法向监察机关等报告。

备案信息

  • ICP 备案:已取得,备案号见本站页脚。
  • 公安联网备案:正按规定推进,取得后在页脚公示。
  • 出境入境中介服务备案:正按国务院令第841号及配套规则的要求推进,进展将在本页更新。
  • 上述备案状态如有变化,本页与页脚公示内容将同步更新;ICP 备案信息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核验。

投诉与监督

如您认为本机构的宣传内容或服务行为存在不合规情形,欢迎向我们投诉:投诉邮箱 TODO_VERIFY。我们在收到投诉后 7 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将先行说明处理进度。您也可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涉及政府、学校、银行或其他机构审批的事项,审批权在相关机构,最终结果由其独立决定。本机构对流程规范与材料质量负责,不对任何审批结果作出承诺。